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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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提升工程2.0第一期优秀成果征集和示范校评选活动的通知
时间:2021-04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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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工程办函〔2021〕2号


各设区市教育局,各教师培训机构,有关高等学校:
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.0实施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经研究,决定开展提升工程2.0第一期优秀成果征集和示范校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活动对象

提升工程2.0第一期实施学校,其中示范校评选含提升工程2.0试点学校。

二、 优秀成果征集要求

优秀成果类型分为教师成果和学校成果,其中教师成果包括课件、微课、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、教师网络空间应用案例等;学校成果包括学校教育教学信息化应用案例、学校管理信息化应用案例、学校数字化建设案例等,具体要求见下:

(一)教师成果

1.课件:是指基于计算机技术、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,根据教学设计,将特定的教学内容、教学活动和教学手段有效呈现的应用软件,其作用是辅助教与学,并完成特定的教学任务,实现教学目标。一个课件可以包含单个或多个知识点、一个课时或一个单元的教学内容,制作工具和呈现形式不限,可以是基于PC终端的课件和移动终端课件。

各类教学软件、学生自主学习软件、教学评价软件、仿真实验软件等均可报送,建议同时报送软件运行录屏解说文件。

制作要求:视频、声音、动画等素材采用常用文件格式。

报送形式:作品以zip压缩包格式(含附件1)报送,总大小建议不超过200MB。课件应易于安装、运行和卸载;如需非常用软件运行或播放,请同时提供该软件,如相关字体、白板软件等。

2.微课: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,以知识点讲解、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、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,使用摄录设备、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微视频课程。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,也可以是使用PPT、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录制的批注讲解视频。

制作要求:报送的微课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,要求教学目标清晰、主题突出、内容完整、声画质量好。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、楷体、时长5秒,显示教材版本、学段学科、年级学期、课名、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,视频格式采用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(如flv、mp4、wmv等),画面尺寸为640×480以上,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。

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,如有学习指导、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材料请一并提交。

报送形式:作品以zip压缩包格式(含附件1)报送,总大小建议不超过200MB。

3.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:是指教师将信息技术作为师生的教与学的认知工具,融于教与学的过程,且取得较好成效的教学活动案例。

要求:须提交案例介绍文档、教学活动录像和相关材料。案例介绍文档可包括:教学环境设施与课程建设、教学应用情况、教学效果、教学成果、获奖情况、推广情况等。

教学活动录像:反映创新教育教学情况,针对案例特点,提供合适的教学活动录像,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、多节课堂片段剪辑、专题介绍视频等多种形式。使用mp4等常用格式,时间总计不超过50分钟。

相关材料:教学设计方案、课程资源等。

报送形式:作品以zip压缩包格式(含附件2)报送,总大小建议不超过700MB。

4.教师网络空间应用案例:是指教师应用之江汇教育广场开展备课、教学活动组织、作业指导、辅导答疑、学情分析、网络研修等教育教学活动效果突出的案例。

要求:提交通过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等各类素材制作的PPT 文档、教学活动录像和其他材料,综合反映教师网络空间的日常应用情况和应用效果,同时提交空间访问说明文档(含空间网址等)。

报送形式:作品以zip压缩包格式(含附件2)报送,总大小建议不超过200MB。

(二)学校成果

结合提升工程实施情况,总结学校近年来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典型经验成果。

1.学校教育教学信息化应用案例:学校在信息技术项目式学习、学生德育、心理健康、各学科教育中,教学效果、教学成果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。

2.学校管理信息化应用案例:学校在家校协作、安全管理等各个领域的信息化应用。

3.学校数字化建设案例:按照现代化学校标准,利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,实现数字技术与教育管理、教育教学融合应用,探索学校整体智治系统建设。

要求:须提交成果介绍文档和相应的视频材料。视频须反映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,使用mp4等常用格式,时长不超过10分钟。

报送形式:作品以zip压缩包格式(含附件3)报送,总大小建议不超过200MB。

三、 示范校评选要求

示范校评选要求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中三项:

1.高度重视学校信息化工作,积极开展整校推进工作和信息化应用探索,取得较好的成效;

2.入选提升工程2.0优秀成果;

3.提升工程2.0整校推进绩效评价得分高;

4.注重媒体宣传,对其他学校有示范引领作用。

四、 其他说明

1.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,取消参加资格。

2.杜绝弄虚作假行为。一经发现,取消参加资格。

3.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。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,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。

4.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3人,学校成果不署个人姓名。

5.数量要求:(1)优秀成果:共征集750个,根据此次参训教师比例进行推选(见附件4);(2)示范校名额:共75所,根据各地实施学校比例进行推选(见附件4)。

6.由地级市统筹组织优秀成果征集和示范校评选,并将结果审核汇总(附件5,含汇总表和案例,汇总表需盖单位公章)后于8月31日前提交至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,联系人:姜媛瑜,叶雪姣,电话:0579-82282827,邮箱:jyy0106@163.com。

7.征集的成果案例由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(省教育技术中心)和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共同组织遴选,结果将于9月底公布;示范校评选待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进行。


附件1、2、3 浙江省提升工程2.0优秀成果作品登记表.docx

附件4 各地优秀成果案例征集数量推选表.docx

附件5 成果征集汇总表.docx

浙工程办函〔2021〕2号 关于开展提升工程2.0第一期优秀成果征集和示范校评选活动的通知.pdf


  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

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

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

2021年4月23日